事业管理科
组织拟定全市广播电视技术工作发展规划;管理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、监测、计量检测工作;指导全市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;审核、申报广播电视频率(频道)和功率等技术参数以及技术方案;承办全市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;拟定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;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(转播)机构进行监督检查;承办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、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及撤销的审核报批工作;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、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传输网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;组织审查广播电视节目内容。
事业管理科科长
1、根据党确定的工作方针、决策,组织制定全局广播电视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
2、组织本科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;
3、定期对各台(站)的技术装备、技术监测、技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;
4、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;
5、制定本系统专业技术队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6、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、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传输网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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